土肥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工作办法
发布时间: 2016-02-20 作者: 浏览次数: 204

1.根据发改委《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实验室设理事会、技术委员会、实验室主、副主任和研究方向技术带头人。实行理事会、实验室主任、研究方向技术带头人三级管理体制。

2.实验室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。理事会根据实验室建设的要求,对实验室的发展方向、总体目标、具体任务等提出建设意见,做出决策。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,对实验室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、财务、专职人员聘任、研究生教育、资产、行政后勤、安全卫生等实行统一管理。实验室内一切重大事宜均须经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
3.实验室下设四个研究室:

(1) 土壤有机培肥和土壤质量评价与控制研究室;

(2) 新型肥料研制、工艺和装备研究室;

(3) 养分精准管理技术及装备研发室。

(4) 退化土壤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技术研究室

4.每个研究室设1-2名技术带头人(研究室主任),由实验室主任聘任或指定,其职责是协助实验室主任管理各研究室。

5.根据《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实验室主任基金在运行补助费中列支,由实验室主任管理,主要用于支持具有创新思想的课题、新研究方向的启动和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。

6.实验室设综合办公室协助主任、副主任处理日常事务,具体负责实验室各分支机构人、财、物的协调,对外信息交流,成果推广转化等。

土肥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

二Ο一二年六月